朋友寄的一則笑話
覺得超好笑瞬間回想到專科時期

『標題:作弊

某班舉行期末考
40 分鐘後班代交卷
並告訴監考老師說
因班導有交代事項需公佈在黑板上
監考官不疑有他

只見班代寫著 :
1,5,7,8,11,12,13 號同學考完請找A lex 老師
2,4,6,10,15號去 B 館集合
3,9,16,18,20,23號要清 洗 窗戶
其餘皆留下掃地 !!! 』


看完後,狂發給朋友們

結果慧安回我兩段話,看的我一整個爆笑

『 考試不作弊,明年當學弟
寧可沒人格。不可不及格 』

各位老師...
這就是我們學生的心聲啊!!

呵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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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milu08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